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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为辖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学习“枫桥经验”解决土地纠纷纪实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通讯员 孟小艳

近几年,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主动作为,与师市相关部门和各团场多方协调沟通,积极采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纠纷手段,解决下野地垦区因涉土地问题而引发的系列矛盾纠纷,发挥了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展示了“枫桥经验”在化解特殊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突出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2019年起,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推进,与之相伴的是,因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经营地租赁等涉土地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
  今年以来,下野地垦区此类矛盾纠纷多发频发,达到40余起。为妥善化解此类矛盾纠纷,下野地法院在深入调研和研讨的基础上,及时向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作了汇报。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上报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与师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团场沟通协调,于2月22日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就八师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共同推动纠纷化解。会后,下野地法院按照八师中级法院化解此类纠纷的整体工作思路,认真梳理了涉及辖区各团场的40余起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等纠纷,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与涉事团场沟通协调,帮助团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提升辖区各团场诉源治理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2月28日,下野地法院与师市农业农村局、下野地垦区121团共同接待了该团三名新职工,就他们在身份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当面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双方当事人对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及依规依法解决的思路达成基本共识。
  为避免此类矛盾纠纷再次发生,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下野地法院又针对这三起纠纷背后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向121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3月14日,下野地法院主要领导赶赴133团,与该团团领导及司法所、经发办、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了研判会,就该团存在的因多名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进行了全面分析,一起从法律层面和改革要求的角度,对职工在团经发办备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及当事人的诉求进行了探讨研判,明确了团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会上,133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化解,同时深入学习兵团改革相关文件,加强对本辖区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监督管理。
  去年以来,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团场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纠纷化解机制,主动融入师市社会治理体系,助力师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下野地法院立足辖区纠纷特点,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诉前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分流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的重要途径,陆续开展一系列将矛盾化解在团场、稳控在当地的有效举措。在做好诉源治理和矛盾源头化解工作过程中,有效降低了诉讼案件增量,杜绝了因矛盾激化造成群体上访情况的发生,让诉前化解矛盾跑出“加速度”,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