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建设无烟学校
垦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禁烟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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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石河子讯 通讯员周国福报道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世界无烟日、儿童节、教师节、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活动、讲座、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对无烟学校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广大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积极支持无烟学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学校要将吸烟、二手烟及电子烟危害等控烟相关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课堂教学、班会、党团活动、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控烟知识宣传和普及,促进师生养成健康无烟生活方式,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
据了解,无烟学校的基本要求包括: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