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标志标线行驶没处罚?
心存侥幸万万不可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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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报讯 融媒体中心记者侯佳宜报道 近日,记者在北三路和西一路交界路口看到,由北向南路口出现驾驶人在仅有左转的道路标志标线道路上占道直行的现象。
部分市民也反映,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完成后,地面的交通标志标线发生了变化。就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民警魏巍告诉记者:“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标志标线的设置会根据道路车流量的大数据分析,进行调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所有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实际标志标线行驶车辆。”
针对大家提出的,有些不按标志标线行驶但未被抓拍的情况,民警回复,由于道路升级改造,许多路段的电警抓拍系统未能正常运行,目前都在升级维护当中。驾驶员们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只要大家开车上路,就免不了与各式各样的交通标线打交道,身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遵章守法驾驶是最基本的素养,而不是心存侥幸地违反标线指示,在马路上制造隐患——罚款扣分事小,交通安全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