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 要做到“四主”并举
石河子日报
作者:程健
新闻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程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实施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在内的城市更新行动作出部署。如何让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既让老百姓看得到变化、又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落地落实落好,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兼顾,至少做到“四主”并举。
——党委政府主导。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牵涉方方面面,不能成为“拍脑袋”工程和“烂尾巴”工程,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对于党委政府而言,要抓住三个点。一是谋划规划先行。对于大多数城市,2000年以前建的小区和楼房不在少数,管道老化、道路坑洼、墙体剥落、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困扰已久,民怨较深。对此,要做深入细致的大量准备工作,除了党委政府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外,还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科学规划,提出专业建议,千万不能就改造而改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想改多少就改多少,一定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既解决当前问题,又不为将来留下遗憾。二是资金筹措先行。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体量大,单纯依靠地方财力,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两年国家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必须敏锐捕捉这一信号,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积极对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和国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同时要千方百计从土地出让金、非税收入中“挤”资金弥补老旧小区这个缺口,此外还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和个人资金介入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宣传发动先行。老百姓的事要让老百姓说话管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将其合理意见建议融入到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去,具体改什么、怎么改、改到什么效果,都要请居民来评判,防止官僚主义做好事得差评。
——部门单位主动。老旧小区改造,抓落实推进在相关部门,不外乎三件事。一是开辟“快车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的审批、项目招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需要发改、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等部门简化程序、压缩时间、提高效率。二是打出“组合拳”。特别是涉及到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强弱电规整入地等,需要规划、城管、电信等部门摒弃部门利益,同心同向,切实解决问题。三是当好“黑包公”。特别是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安全、质量、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零容忍”,要求住建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代建单位、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负责任地把关,确保坚决不出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不过关、规定时间内完不了工和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街道社区当主力。街道社区离群众最近,做群众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必须发挥街道社区主力军作用。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拆除违章建筑、工程日常监管、加装电梯、化解工人与居民群众矛盾等都要依靠仰仗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既要给予充分信赖,又要提供坚强后盾,关键时候为他们撑腰鼓劲。改造前、改造中离不开他们,改造后的长效机制建设更要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如成立业委会、新聘物业公司、设立关爱基金,制定居规民约等,必须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强力推动和久久为功。
——居民群众为主体。老旧小区改造为的是居民群众,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必须坚持好。一是决策主体。前期调查摸底,改造方案选择都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居民群众意见,都要反映居民群众实际需求。比如,15分钟生活圈如何划分,日间照料中心如何建设,充电桩如何设置等,都要由群众来拍板定夺。二是建设主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居民群众中实施,就要最大程度吸纳群众参与,特别是要动员对建筑行业比较熟悉的居民组成质量小组,配合监理等单位全程监管,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施工单位改正。三是投资主体。要鼓励支持居民群众借老旧小区改造之机,对房屋进行必要的出新改造,对一些废旧家具家电进行更新,以此拉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