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心结解 千里迢迢寄锦旗
通讯员 王晓芳 聂仲松
石河子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的检察官收到一个特殊的快递,内装一面写有“执法为民,热情服务”八个字的锦旗。
2001年9月19日,当事人刘某某之子受邱某雇用运送芦苇,在石河子某水库不幸溺亡。刘某某向市人民法院起诉邱某人身损害赔偿。2002年1月23日,法院判决邱某要求赔偿刘某某损失5万余元。同年5月,刘某某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邱某下落不明,赔偿未执行完毕,外加丧子之痛,刘某某夫妇心里十分焦虑,妻子甚至因此患上精神疾病。花甲之年的刘某某生活困苦拮据,通过多途径表达诉求无果后,2022年1月,刘某某向市人民检察院邮寄了申请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的材料。
立案后,市人民检察院调取了法院相关案卷材料。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法院恢复执行,刘某某的诉求还是得不到解决。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周晶多次电话联系,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同时与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及执行法官密切沟通、协商。最终,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刘某某获得了司法救助金54472.5元。
在去法院办理领取手续的当天,刘某某专程来到市人民检察院。随着案件办结,缠绕他22年的心结被解开了,他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检察官同志。”周晶说:“在办案中能为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我感到很欣慰,这也是我们检察人员的普遍想法。”
回到老家甘肃后,刘某某又专门定制了一面锦旗,快递寄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