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2019)兵08破27号之二
石河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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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2019年2月28日,本院根据石河子天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重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天重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天重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院认为,天重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无重整、和解可能,符合法定的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2日裁定宣告石河子天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石河子天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