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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将被处罚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6月02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胥荣芳摄影报道  5月29日,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骑电动车佩戴头盔、客运行业使用安全带示范”活动,明确自6月1日起,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在全国启动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据介绍,2019年,全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人数接近两万人。从事故调查结果看,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使用安全带造成的死亡占比相当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头盔能有效保护头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减少事故死亡总量意义重大。从已发生的事故看,大客车的乘客如果系安全带,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减小。小汽车上的驾乘人员如果系安全带,造成较大事故的可能性会更小。因此,‘一盔一带’的作用不可忽视。”
  当天,交警支队和人保财险石河子市分公司向美团外卖员工代表赠送了头盔(见左图)。
  “以前订单多的时候,我和同事只顾着送外卖,经常忘戴头盔。通过交警部门的宣传教育,我意识到不戴头盔的危害了。”石河子美团外卖员工阿尔曼代表外卖企业发出倡议:今后,在送外卖的过程中,骑手一定要树立使用安全头盔的意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目前,石河子机动车超过15万余辆,驾驶人超过20万人。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伟说:“5月份,我们以宣传引导为主。6月份,交警支队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