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兵08破1号
石河子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本院根据石河子开发区石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月9日裁定受理石河子开发区石大锐拓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29日指定新疆初维律师事务所为石河子开发区石大锐拓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石河子开发区石大锐拓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2023年4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石河子市15小区155号初维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管嵘18709936686 王玉芳18699323737)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石河子开发区石大锐拓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5月11日10时30分在石河子市北三路97号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应准时参加,并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