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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出行无忧

——市人民检察院专项监督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纪事通讯员 聂仲松 文/图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5月19日,市人民检察院两位工作人员来到明珠公园停车场入口处,远远地便看到一个画有轮椅图案的停车场标牌格外醒目,标牌下3个车位也画有轮椅图案。附近的居民对检察官说,这是去年新建的,专供行动不便的人使用的。
  细心的市民发现,这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基础改造和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越来越完善了。这得益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也得益于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
  无障碍环境是指一个既可通行无阻,又易于接近的环境。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目的是为了残疾人、老年人和伤、病、孕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作为衡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价指标之一,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师市残疾人联合会赵杰这样说。
  一年前,为了深入推进师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专项监督。
  在专项监督过程中,检察人员先后走访师市残疾人联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座谈交流、当面询问、调取书面证据等多种方式,调查辖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确定将“城市主干道路两侧人行道内的盲道建设和管理、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的施划和标识”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两组检察人员多次到明珠河、火车站、西公园、明珠广场、红山体育健身中心等公共场所抽样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所谓盲道,顾名思义是指供盲人出行的道路,一般由两类砖铺就。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另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
  检察人员调查发现,我市辖区很多行进盲道或障碍物被遮挡,或被断开,或被树木、岗亭、电线杆、车辆、窨井盖甚至公交车站等占用;不少提示盲道缺失,还有些提示不规范……建设不规范,管理不严密,盲道不能帮“盲”,损害了师市1891名视力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中还发现,辖区多数公共停车场没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或有专用车位没有专用标识。根据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有数量要求,停车总数在50辆以下的,应设置不少于1个;100辆以下的应设置不少于2个;停车总数100辆以上的,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
  不施划专用车位,或施划后不标识,无障碍车辆与普通车辆混停,管理容易混乱。目前,师市辖区有肢体残疾8038人,加上数量更为庞大的老年人群里,有不少人需要借助无障碍车辆出行。“由于驾驶能力、找位能力有差距,车位紧张时,同场竞争下特殊人群进位更难。”负责此项工作的检察官说。
  为了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助力他们依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去年6月27日,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师市城市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同年7月14日,城管局复函市检察院称,已核查全市未新建和改造路段,逐条整治、修缮不连续、不平整盲道;部分施工道路未交付管理的,也已协调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中铁14局限期整改;由该局监管、城建投资集团运营管理的广场、公园公共停车场1147个车位,也按照2%的比例要求,施划出23个无障碍专用车位,并设立7个无障碍停车位标识牌。
  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实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同行”,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市政道路配套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这是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首次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监督工作。“我们有信心通过长期跟进监督,推动辖区无障碍环境持续改善。”参与此次专项监督工作的检察官说。上图为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明珠公园停车场查看无障碍停车位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