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石河子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5年05月0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申请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现申请办第八师一三四团24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国用(98)字第135001号,取得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面积55.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编号654223643023GB01940。原权利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油气储运公司已注销,现申请人申请将上述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石河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993-2616035 2616029 公告单位:
石河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