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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关于做好2023-2024年冬季冰雪清除工作的公告

石河子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来源:石河子日报

  为做好石河子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按照冬季清雪“以雪为令、即下即清”的工作要求,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冬季清雪工作,确保全市道路及公共区域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对2023—2024年冬季清雪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市区沿街各单位、商户、物业小区要积极参与冰雪清除工作,按照“以雪为令、即下即清”的原则(严禁使用工业盐),将“三包”责任区的积雪在规定时间内清扫完毕。
  二、各属地单位要及时组织沿街商铺、单位、小区物业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做到路面无雪痕,无冰块,见路面。
  三、完成时限:小雪6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完成。
  四、市区沿街单位、商户、物业小区无论营业、停业或歇业的店铺,均有承担“三包”区域内清除冰雪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项之规定,“不按规定完成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和冰雪清除义务的,按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五、清雪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路面、市政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化灌木、草坪等。降雪和清除冰雪期间,所有车辆均不得在主、辅车道以及人行道停放(停放在道路旁停车泊位内的机动车应在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留置电话号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按照清雪作业要求移动车辆)。
  六、凡在清雪期间妨碍机械化作业的车辆,未在通知时限内移走的,师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强制拖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遇清雪车辆编队作业时,社会及私家车辆要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主动做好避让,保持安全车距、有序通行,严禁在清雪作业车队内穿插。
  八、石河子市行政辖区内中央、自治区、兵团驻石单位均应遵守本公告规定。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9日